哈房拆公字2007第003号经市政府批准,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哈尔滨市道外区东起华能热电厂西侧院墙,西至北十九道街,南至北新街,北至江畔路;北起北新街,南至更新街,西至靖宇公园东侧围墙,东至更新街与北新街交汇处(具体详见拆迁范围图)所含范围内进行开发改造,委托哈尔滨市道外城市房屋拆迁事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太平拆迁承办有限公司承办拆迁任务。经我局审查符合拆迁法定程序,准予实施拆迁。
拆迁期限自2007年6月10日起至2007年7月10日止。
望该地段被拆迁人积极支持城市建设,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涉及该地段被拆迁房屋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到拆迁现场办公室办理拆迁补偿手续(咨询电话: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84678631;道外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82432111)。
特此公告。2007 年 6 月 9 日
稿源: 哈尔滨日报
作者: (见稿内署名)
编辑: 马佐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