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环境,保持依法严管的态势,市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和道路交通执法环境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将集中清查整治的时间延期到今年年底。目前,针对一些无路权车主将无路权车辆藏匿在居民小区或停车场的情况,市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近日组织有关部门,对居民小区和停车场停放的无路权车辆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放在小区和停车场的报废、拼装、走私、盗抢、无手续及假(套)牌证机动车等无路权机动车辆的车主,必须将上述车辆在7月9日前上缴公安交警部门,主动接受处理。
二、对拒不主动上缴的,有关部门将拖走上述车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一步调查处理。对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广大市民如发现疑似无路权机动车辆可拨打举报电话84299110。举报非法营运的无路权机动车辆,查实后每台奖励现金1000元;举报其他无路权机动车辆,查实后每台奖励现金300元。
哈尔滨市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7月2日
稿源: 哈尔滨日报
作者: (见稿内署名)
编辑: 马佐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