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好今年高考考场区域的交通秩序,消除或减少车辆的噪声污染,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确保广大考生安静答题,正常发挥。为此,高考期间,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考场区域的交通实施临时管制,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路段为考点门前路段。
二、6月7日和8日,每日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对考点管制路段通行规定如下:
(一)禁止0.75吨(不含0.75吨)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二)禁止车辆鸣喇叭;
(三)车辆行驶速度不准超过30公里/小时;
(四)禁止车辆长时停放。
三、送考生的车辆可不受禁行路、单双号限制,以准考证为准。
四、来往考场区域的车辆,必须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哈尔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哈尔滨市公安局
2008年6月3日
稿源: 哈尔滨日报
作者: (见稿内署名)
编辑: 马佐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