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 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布通知,在相关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开办或变相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
所谓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就是银行向投资者提供的具有杠杆交易性质的外汇交易业务。其主要特征是:投资者实际投资一定数量资金,作为交易保证金后,便可按一定的杠杆倍数将保证金金额进行放大,从而使实际进行的外汇交易的合同金额超出投资者实际投资的交易保证金金额。
稿源: 哈尔滨日报 作者: (见稿内署名) 编辑: 全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