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7月20日电 山东省政府近日发布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15%,并明确规定垄断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
据了解,2007年山东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1236元,以此为基数,山东省确定2008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5%,上线(预警线)为22%,下线为7%。
稿源: 哈尔滨日报 作者: (见稿内署名) 编辑: 全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