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云南省委昨日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了省委、省政府孟连“7·19”事件调查组的汇报。鉴于“7·19”事件后果严重、影响恶劣,不仅造成了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且严重伤害了边疆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事件中,孟连县委、政府负有主要责任,普洱市委、政府负有领导责任。云南省委、省政府对相关责任人作出5条处理决定。
第一、给予原孟连县委书记胡文彬同志撤销省委候补委员职务的处分。第二、对普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丕坤同志给予责令辞职的问责。第三、对普洱市委书记高旭升同志、市委副书记、市长沈培平同志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第四、对普洱市、孟连县少数领导干部参与橡胶公司入股、分红,参与胶林买卖、租赁等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由云南省、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深查。第五、责成普洱市委、市政府对“7·19”事件中负有主要责任的孟连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干管权限给予党政纪处分。
稿源: 新晚报
作者: (见稿内署名)
编辑: 牛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