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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以当天最冷时室温为准《室温测量规范》应细化

http://www.HarbinNews.com 2008-10-10 06:48:39 哈尔滨新闻网 字号: 【


  本报记者 尹明

  为了解决供热双方因室温不达标,发生纠纷后无法得到仲裁的问题,2006年哈尔滨市出台了《居民住宅供热室内温度计量检测规范》。该规范实施两年来,哈市有上百户认为室温不达标的居民申请了室内计量检测,但却无法向相关部门讨要说法,不少市民反映以前室温不达标,想投诉没有权威依据,而如今有了法定依据,却也只能成为诉讼的一个证据,因费用高、程序麻烦等原因而被冷落。市人大代表刘明凯为此提出建议,与供热相关的规范和条例应逐步细化,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2007年冬天,家住道里区安国街的王先生曾到市计量检定测试所申请室温检测。王先生说,当时检测后的结果确实是供暖不达标,但折腾了一圈下来,他与供暖单位较量的结果就是,他还得在自家冷屋子里将就。因为当时检测的不达标温度,证明的是当天当时的室温,只能作为证据之一。他即使向法院申请维权也底气不足,因为要讨要说法还必须多次向检测部门申请到家中测温,无形之中就增加了维权人的费用,而且还惹了一堆麻烦,所以最后,他只能忍气吞声。

  在随机走访中记者发现,与王先生有类似想法的居民不在少数。道里区恒祥家园业主委员会负责人黄女士告诉记者,在他们住宅区内,因为对物业供暖情况不理想而提出测温要求的居民,最后往往都不了了之,理由就是不仅麻烦,而且还达不到预期效果。

  市人大代表刘明凯对此认为,随着百姓维护热利意识的提高,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居民住宅供热室内温度计量检测规范》具体条件和内容要充实,增加其可操作性,使其真正能够为居民维权发挥作用。刘明凯告诉记者,多年来,热成为商品一直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可每年对于供热的抱怨也是最多的,在与百姓沟通中了解到,一些住宅区供暖工作被物业承包出去,而这些地区的供暖情况往往不尽如人意,存在短斤少量的情况。“花了钱,却买不到热,百姓能不怨声载道吗!”刘说,这几年,政府部门出台的条例、规范是为百姓说话的,但这些维权工具也该每年进行加工和完善。

  为此,刘明凯提出建议:一,针对《规范》中提出一天需要测量几次室温取平均值一条,应作出调整,建议改为以当天最冷时室温为准,减少百姓取证负担;二,在相应的《供暖条例》中应增加细则,对于供暖不达标的行为应强制要求改正,或限期内由供暖单位提出补偿,加大对其的监管力度。

  稿源: 新晚报
  作者: (见稿内署名)
  编辑: 马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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