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田苗)由于未交供热费用,被供热单位关栓停热后,张先生才被告知,关栓后热费仍需全额交纳。张先生弄不明白,明明未供热,热费难道就不能减免吗?
家住道里区的张先生说,他一直在外地工作,因此在道里区前进路1号的一处住宅就一直没有人住。去年12月末他回哈时,发现家里的暖气冻裂了,而且暖气水把楼下的邻居家也泡了。他找到供热单位才知道,自己家的暖气被关了栓。张先生说,当时他人在外地无法回来办理相关的停热手续,供热单位有他的联系方式,在关栓停热之前,应该与他联系一下。由于家里的暖气冻裂了,去年冬季家里一直也没有供热。今年,他打算去供热单位交纳包烧费,收费员通知他,前两年的包烧费必须按全额交纳。张先生就弄不明白了:去年已经关栓了,热费还按全额交吗?
负责此处供热的新阳公司的一位姓张收费员说,由于张先生未办理相关的停热手续,而且两年未交包烧费,供热后他们几次在张先生家门上贴出交费通知,张家仍无人来交纳相关的费用。因此,他们才给张先生家停了栓。正是由于张先生未办停热手续,张家才被关栓停热了,但张家仍需要全额交纳包烧费。由于停热把张家暖气冻坏了,在张家缴纳欠费后,他们可以给张家换暖气片。
对此,市供热办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供热条例》虽明确规定,居民需要在供暖期前30天办理相关的停热手续,而且需要交纳20%供热损失费,但关栓停热后具体需要交纳多少供热费用,对于类似的情况并没有相关规定。他认为,张先生可以与供热单位协商处理此事。
稿源: 新晚报
作者: (见稿内署名)
编辑: 马佐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