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们是南岗区松明街29号的居民。我们院内的平房原先是通达街道办事处的办公用房,1988年动迁后,办事处的办公室搬迁到别的地方。由于种种原因,平房一直没有拆除,遗留至今。这些年来,院内居民没有健身的地方,孩子经常到院外的马路上玩耍。20年来,平房共发生3次火灾。当时,由于院内空地狭小,消防车进不来,部分平房被烧得只剩下四周的砖墙。最近听说通达街道办事处要把平房当办公室,居民认为此处平房为“灭籍房”,通达街道办事处没有权利维修平房当办公室,而应拆除并对庭院进行改造。院内居民
调查附记:7日,记者来到南岗区松明街29号大院看到,几处破旧的平房占据了院内大约三分之二的面积,一处大门上贴着盖有通达街道办事处公章的封条,通过门缝看到里面全是杂草和残土。记者进入由平房围成的小院看到,部分平房因为火灾的原因只剩下墙壁,里面杂草丛生。旁边一处没有遭受火灾的平房显得很完整,记者透过没有玻璃的窗户看到,屋内一片狼藉。一居民说,这处平房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万一晚上有不法分子藏在里面伺机抢劫行凶,想补救都来不及。另一居民说,上次着火的时候,她家在6楼,玻璃都是热的,如果以后这里再发生火灾,后果可能会更严重,院内的大部分居民都希望把平房拆除。
对此,通达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喜晨说,由于社区办公室面积较小,他们就想对此处平房进行维修当社区办公室,可居民听说后不同意,他们便听取居民的意见不把此处平房当为办公室。对于居民提出的拆除房屋进行庭院改造的意见,王主任说具体的时间还不能确定。
本报记者 张磊.
稿源: 新晚报
作者: (见稿内署名)
编辑: 马佐光